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ADHD---注意力缺陷與過動症

網路資源:

1. 在美國約有150萬至350萬名學齡兒童有注意力不足過動障礙症 (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,簡稱為過動症,或ADHD);據估計,男孩過動症的發生率是5 %, 而女孩則是2 %。為何男孩比女孩容易得到過動症?這仍是個未解的謎。有超過60%以上的孩子長大後還是有過動的症狀。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統計,超過百萬的孩童服用醫師所開立的處方藥以控制過動的行為。依估計,教育當局得為此花上3兆美元。......更多文章請移駕至 http://www.dls.ym.edu.tw/neuroscience/adhd_c.html

2.
「如果父母用以往較嚴格的方式管教小孩,小孩就不會有這些行為。」
「他不可能有 ADHD !他對他想要做的事不會沒有辦法專心,比如說打電動。」
「 ADHD 只是醫生給難帶小孩取的名字,不是一種病。」

你也有這些迷思嗎,請移駕 http://www.adhd.club.tw/index.asp

3.想像生活在一個快速變化的萬花筒中,哪裡的聲音、影像和思緒一直在變化。很容易感到厭煩,而且無法專心在你需要完成的工作上,很容易被不重要的影像與聲音所分心,你的想法變化快速、思考跳躍。或者你專心於一推想法和影像,而當有人在跟你說話時你並沒有注意到。對很多人來說,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(ADHD)就像是這樣...
更多文章請移駕至 http://www.psychpark.org/bookstore/ebook1/ADHD/index.htm

4.

5.



(to be continued)

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

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

立法院於民國98年10月23日召開第7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,本次修法為繼民國86年以來歷經12年最大幅度之修正,其條文由原來33條增加至51條,其立法目的為提升特殊教育學生(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) 受教品質、學習競爭力,並保障其受教權益,具體實踐「充分就學、適性揚才」之特質為目的。


本法修正修正重點如下:

一、法規體系架構採分章節呈現。

二、中央特殊教育預算由3%提高至4.5%

三、明確規範特各教育階段殊教育諮詢會鑑輔會組成。

四、直轄市、縣(市)應至少設一所特殊教育學校(分校或班)。

五、專章說明資賦優異教育之辦理方式、具體做法及獎勵措施。

六、有效建立特殊教育支持系統行政網絡

本法授權法規共計49個子法,未來經總統發布後,本部將依規定於6個月內完成子法修訂,並廣邀相關學者、專家及民間團體提供修訂子法意見,期能使特殊教育達到「質」、「量」併進。



特殊教育法條文對照表下載: http://www.edu.tw/news.aspx?news_sn=28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