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有關學習障礙的疑問

本文章轉錄自 高雄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會訊 第14期(2009年10月號)
會址:高雄市左營區新吉街35號5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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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問:
學習障礙學生是不是我們一班所謂高智商,低成就的學生?除了學習行為參考指標外,家長該如何確定孩子是否有學習障礙?


呂偉白女士答:

所謂"高智商,低成就"的說法,在學習障礙的判定是無意義的,即使建中/北一女學校中,也有低成就的學生,所以這種說法對學障生來說其實是不適合;要確認孩子是否有學習障礙,還必須根據專家學者,醫生的專業鑑定.

在醫學鑑定方面,一般大型醫院的精神科,神經內科,兒童心智科都可以做鑑定;在教育鑑定方面,可透過各縣市教育輔導團,邀集各領域的專家學者進行檢測.家長如果希望孩子在學校接受學障的特殊教育輔導,必須經由教育鑑定的程序.




2.問:
經過教育鑑定的學障生,學校會採用哪些較學措施?如果學校資源和能力不足,無法幫助學障生,家長應如何和學校做溝通,協力幫助學障生學習?


呂偉白女士答:

學校對於學障生採行融入式教學,就是數學或國與學習成效不好時,就由資源班加強輔導,其他課程仍和原班級一起上課.老師在教學或成績評定上,可以較一般生有更多的彈性,例如背誦能力很差的學障生,紙筆考試就可以由資料蒐集,撰寫報告或是口頭報告取代.

普通班教師要面對全班學生,比較難要求老師施予個別化教學.如果時間允許,家長可以在孩子有學習困難的科目上課時,到學校協助老師,指導孩子有效學習.另外,老師在教學時,讓同儕互相指導也是很好的方法.如果學障生的學科能力差,但體育,美勞很強,就由學科好的同學指導他學科,再由他教導其他體育,美勞差的同學.


3.問:
家長發覺孩子有學習障礙,是不是不應該太緊張,等到確定孩子的狀況,再提供特教補救?


呂偉白女士答:

根據國外的研究顯示,學習障礙的孩童越早發現,越早施以補救教學,成效越好.如果是六歲發現並開始施行補救學習,在九歲時多半可以達到和一般生相仿的學習成效;但如果是九歲才發現並施行補救教學,則多數終生難達到和一般生相仿的學習成效.目前國內是在小學一二年級才進行學習障礙的檢測,相對於國外的標準,明顯是太晚了.如果及早發現孩子在學習上有困難,經由醫生或專家鑑定,可以提早施以補救學習,以免耽誤孩子的學習.


4.問:
學習障礙的學生既然先天上學習困難,家長老師是不是不要在課業成績上要求他們?


孟瑛如教授答:

學習障礙只是某個方面學習有困難,並不是智能障礙,當然還是要關注他的課業成績表現.但重要的是,他們需要的是多元評量和無障礙的評量方式,不應該只有單一的紙筆考試評量,而就同一種能力有多種評量方式或替代評量,例如有閱讀,書寫障礙的,可以採用口述,報告或書面報告等替代紙筆考試.


5.問:
學習障礙學生是否必較適合往技職方面發展,而不宜繼續接受高等教育?


孟瑛如教授答:

在目前國內的義務教育體制,強調"通才"教育,但很多學習障礙學生都是屬於"偏才"型.這種偏才的學生,在一般中小學很難獲得適性教育,但在高等教育上,反而可以讓他專注於專業科目的學習,而不需要再瞧破學習自己有困難的學科.以我個人為例,我對數學有學習困難,對數字沒有概念,但是我對文字就非常敏感;美國歷位很多位總統,也坦承自己有某一方面的學習障礙,但這完全不影響到她日後的成就.


6.問:
學障生在學校畢業後,缺少了學校的補救教學,家長該如何幫助他們?

孟瑛如教授答:

對於學習障礙者而言,不管是學校或出了校門,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續他的學習動機和補救教學策略,也就是必須找出自己擅長和有興趣的學習領域,以及有效的學習方式.例如,有些人對文字記憶有困難,卻擅長圖像的記憶,就可以想辦法利用圖像記憶,去彌補文字記憶的困難.


(以上問題摘自國語日報特殊教育專欄,呂偉白女士為中華民國學障協會創會理事長)